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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苗管理制度

根据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和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》的要求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。疫苗要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、分发和运输工作。

  一、疫苗的接收、领取

  1、我院接种疫苗主要为I类。每2个月在天津疾病控制中心网上申报 ,由区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审批,再有国药统一冷链配送。

  2、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、供应的疫苗时,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。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,方可接收。

  4、在接收疫苗时,应对疫苗品种、剂型、批准文号、数量、规格、批号、有效期、温度记录、供货单位、生产厂商、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,做好记录。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。

  二、 疫苗的储存与运输

  1 、运输疫苗时应使用专用冰排包储存运输。

  2、产科由专人负责接收、核对。

  3、疫苗要2℃~8℃冷藏保存,专人专锁。专管人员每天监测冰箱温度,做好温度记录。

  三、疫苗的日常管理

  1、产科专管人员接收后,负责记录(出、入库),核查,登记信息,冷链保管等。

  2、每月将疫苗使用情况核查,统计后上报疾控部门。

  四、疫苗的使用

  1.疫苗接种人员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,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。

  2.接种人员严格掌握接种适应症你,并对家属进行相关事宜的告知,签署预防保健告知手册。

  3.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,在规定接种部位进行疫苗注射。


>>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(2023年版)的通知

>> 国家药监局发布《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》